应聘条件
一、任职条件: 1.具有良好的职业修养,热爱教育事业,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服从工作安排,乐于奉献; 2.具有中文、行政管理、法律、思政、民俗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; 3.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,文字功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; 4.具有高校教学经验优先; 5.身体健康,符合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的规定。 二、岗位职责: 1.完成人文、思政类课程的教学工作; 2.完成教科研工作与社会服务工作; 3.承担专业项目建设管理及非遗基地建设管理工作; 4.承担班主任工作,参与学生管理工作; 5.完成教师培训提升任务; 6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