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辽宁省科技厅、沈阳市科技局《关于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在开展学校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(第三批),具体通知如下:一、工作原则科研助理的聘用坚持公开、自愿、双向选择的原则,按需设岗、择优录用、依法用工、规范管理。二、岗位职责科研助理主要辅助从事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;实验(工程)设施运行以及维护;科学与工程技术实验、分析测试等工作;科技成果推广,促进转移转化工作;学术辅助工作及财务事务性工作。三、设置岗位详见附件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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